本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開設的健身房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關門停業,且不提供任何退款渠道,導致222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涉及金額達60.6萬元。其中,73位消費者向重慶市潼南區消委會提出訴訟申請,重慶市潼南區消委會支持他們以集體訴訟的方式將該公司訴至法院。12月13日,潼南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該公司退還73位消費者健身服務費用11.84萬元。
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及其執行董事朱某建,于2020年7月10日創建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潼南一分公司,并以“佰利健身游泳中心”名義開展健身服務。消費者繳納的健身服務費在880元至9700元不等。健身房營業不久,就出現健身教練不到位、水質不達標、暫停營業、更換負責人等狀況。
消費者羅先生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他于2020年8月15日,在該健身房辦了一張2444元的健身卡,同時為女兒辦了一張888元的游泳卡。他和女兒幾次去健身的時候,健身房都沒有正常營業。直至健身房關門跑路,他和女兒都沒能接受一次健身服務。
一些消費者陸續向潼南區消委會投訴類似情況。潼南區消委會調查得知,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潼南一分公司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已于2021年12月13日注銷、關閉經營場所、變賣設備,單方面終止健身服務協議,且不提供任何退款渠道。健身房名稱也變更為了“熱豹游泳健身中心”。
潼南區消委會認為,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潼南一分公司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依據《公司法》相關規定,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健身服務合同無法履行時,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應當履行分公司的民事責任,向消費者退還相應的服務費。
潼南區消委會隨即對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負責人朱某建開展維權約談。朱某建簽署書面承諾:健身房繼續開放至2022年2月28日,不計時不計費(春節假期除外),3月1日如果不能正常開放,將退還剩余的健身服務費。
然而,3月1日之后,健身房只有1名保潔人員負責值守,之前的退款承諾并未兌現。潼南區消委會受理的投訴,截至4月14日,達到了222份。消費者繳納了服務費,卻沒有接受到約定的健身服務,涉及金額共計60.6萬元。
隨后,有73位消費者向潼南區消委會提出訴訟申請。6月6日,潼南區消委會支持他們以集體訴訟的方式,將重慶佰利健身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10月31日,潼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案。潼南區消委會作為支持起訴人,為消費者提供全方位的訴訟支持,全程參與案件庭審。潼南區消委會秘書長周瑜在法庭上發表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的意見。
12月13日,潼南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該公司退還73位消費者健身服務費用11.8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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